Article 33

In force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方式,依法参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

(一)设立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主题公园、科普基地等;

(二)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传习所等,研究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开办文化客栈、民宿;

(四)开设传统作坊、传统商铺;

(五)制作、展示、推广传统手工艺品;

(六)成立公益性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其他保护利用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