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认真研究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科学论证评估,按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围绕重大民生或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确立立法项目。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同时提交立法建议书,其内容主要包括立法建议项目的名称、立法必要性。除个人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外,还需提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可行性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