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服务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