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区域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

餐厨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