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和清理干净场地;

(二)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交通工具、容器应当标有“餐厨垃圾专用”字样;

(三)处置餐厨垃圾时应当按照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在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