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县应当组织开展造林绿化,落实部门和单位责任,实行年度造林检查验收制度。

鼓励和支持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承包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造林绿化,保障造林绿化所产生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