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城市道路上的井盖,应当有使用性质的标志和防盗功能。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保持井盖完好,发现丢失、损坏、移位、震响等非正常情况,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装、维修或者更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井盖或者圈占圈压井盖。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