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依法保护其享有的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行业组织应当依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供指导、协助、咨询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