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数据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共享、交换和应用机制,建设公共数据平台,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利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集、核准、更新、共享公共数据资源,编制本部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并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有关部门应当推广电子证照在开办企业、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不动产登记、公用事业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对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实行同步签发、更新、注销。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