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围绕重大科学前沿、重大科技任务和大科学工程,推进纳米技术、电子信息、脑科学、先进材料等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参与长三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利用效率和开放共享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