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城市更新项目库为基础,编制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时,应当优先考虑存在安全隐患、居住环境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风貌整治提升需求强烈,以及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