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保护对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和维护保护对象数据库,采集、整理、录入相关信息,归集保护对象档案。保护对象档案主要包括反映保护对象的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年代和稀有程度、使用现状和权属变化情况的相关资料,修缮、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测绘信息记录等有关技术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