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主席团决定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大会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