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道路运输安全、稳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营补助机制等方式,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鼓励城市公交线路向农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

鼓励将农村客运站拓展为具备客运、货运、邮政快递、旅游集散等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