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

(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黑土地保护规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推进梨树模式等黑土地保护模式的创新示范和应用;推广使用黑土地质量提升措施,提高黑土地质量等职责;

(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黑土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状况等情况的资源调查,建立黑土地档案;建立健全保护黑土地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等职责;

(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职责;

(四)财政主管部门落实黑土地保护经费投入,拨付黑土地保护奖励、补贴和补偿资金等职责;

(五)水行政、林业、发展改革、科技等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黑土地保护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