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培训机构,对有创业意愿和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开展创业辅导和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教育部门应当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教育院校开展创业教育,设置创业创新辅导课程和模拟创业平台。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面向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创业咨询和培训,增强其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