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货物仓储理货服务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与托运人、承运人签订服务合同。

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承运人和托运人提供及时、准确的运输信息;不得将所受理的运输业务交给没有合法资格的承运人承运;不得承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货物仓储理货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类存放,保证仓储货物完好。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