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制度,对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状况,包括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开展定期巡检,根据专业技术意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将房屋基本信息、结构安全状况、巡检情况、巡检责任人等有关事项进行挂牌公示。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