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送代表,并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

代表应当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参加统一组织的调研、研读讨论等活动,认真研读地方性法规草案,做好发言准备。

Local Regulations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