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农村生活污水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可以就近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二)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可以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运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三)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地形条件复杂的,可以建设户用处理设施或者利用生态处理技术。
厕所粪污未纳入市政管网系统的,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不能及时无害化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应当建设密闭贮粪池集中贮存,并定期清掏。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