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依法获得取水权的单位和个人,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可以依法开展水权交易。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跨县域、跨流域进行水权交易,应当符合水资源规划,并经过专项论证,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