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常务委员会第一次审议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有关委员会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体例结构进行重点审议。
第二次审议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有关委员会关于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对条例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情况报告,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需要继续审议的,依此程序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