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保障非户籍常住青年随迁子女享受公平、便利、优质的教育服务。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照规定,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或者托管服务;鼓励社区、用人单位等拓宽资源渠道,积极有序引进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等社会力量开展托管服务,缓解青年家长照护子女的压力。
Local Regulations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