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报告擅自关闭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利用处置场所,或者未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要求接收、处置建筑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