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