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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自治区鼓励和支持开展生态保护科学考察与研究工作,加强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修复、水文水资源、雪山冰川、高原冻土、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河湖演变、地质环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能源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系统碳汇、种质资源保护等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高生态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