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下列支持服务:

(一)家庭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心理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

(三)其他有助于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的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