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主管部门、教育等部门、社科联和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加强支撑平台建设,发挥各类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平台、项目作用,引导研究人员加强学科基础理论、概念范畴、研究方法、基本体系和学科发展史研究。

鼓励开展学科共建、学科帮扶,加强学科建设协同创新,提升学科发展质量。

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相互渗透、融合发展。支持高等学校新文科建设,鼓励建设前沿性文理交叉、多学科融合创新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