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进研究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水平,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提供相应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试点工作。拓展新型智库研究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将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中符合条件的研究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相关职称评定序列,参照事业单位性质的哲学社会科学机构职称评定标准和评审程序执行。

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