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其他粮食经营企业建立合理商业库存,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储粮。

鼓励学校、医院、企业等用粮单位和居民家庭储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