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乡镇、村居延伸,实行涉农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促进数字技术在乡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综合应用,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