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信用服务机构按照与信用主体的约定,依法采集其市场信用信息。行业协会商会依照章程记录会员的信用信息,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对交易服务对象实施信用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与交易服务对象的约定,依法记录自身生产经营、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

市场信用信息的采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