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和婚后的家庭生活。

丧偶、离婚的老年人携带自有财产再婚的,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