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淘汰、拆除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燃煤锅炉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