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应当落实下列油烟污染防治措施:

(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设施应当同步运行,保持正常使用;

(二)产生异味的,应当安装异味处理设施;

(三)每季度对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清洗维护,建立清洗维护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四)不得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