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事业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地方气象事业建设,其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