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