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产业承接地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依法保障产业转移项目用地指标。

产业承接地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产业承接载体、产业转移项目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产业用地产出效益,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