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创新应用,推进治理机制、方式和手段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快数字政府、智慧城市以及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等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