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智慧物流体系建设,推进物流园区、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改造,普及应用数字化技术、无人装备和智能终端设备,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智能仓储及城市配送快递、农副产品生鲜冷链、企业集采售后服务等专业化互联网物流服务平台,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