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个别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并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物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分级分类开展种群调控。

确需种群调控的,在严格落实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