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书面征询等形式。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将各方面的意见,及时整理,向法制委员会提出法规草案送审稿。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