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对外发布的慈善项目名称、内容、执行周期等信息,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