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