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未经考试考核或者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宣布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证书;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