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供给和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