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每年4月为本市全民阅读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全民阅读设施,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培养公民阅读习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
公共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提供阅读资源,推荐优秀读物,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未成年人以及盲人阅览区域,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阅读设备。
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模式,拓宽阅读服务空间,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