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对教育设施建设年度安排优先给予支持。
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教育设施所属的其他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根据教育设施建设需要并结合学位需求、教育设施监测预警信息等编制教育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Local Regulations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