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规章撤销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进行审议,作出决定。

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