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入廊管线单位负责所属管线的维护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管线安全管理制度;

(二)对管线进行巡查维护,确保管线正常运行;

(三)需在管廊内施工作业的,应当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施工方案,征得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的同意;

(四)制定管线应急预案并报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五)及时清理废弃管线;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